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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訴訟追究被告犯罪的途徑有幾種?

追究被告犯罪的途徑

犯罪的被害人可以向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提出告訴,也可以委任律師向法院提起自訴。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以外之第三人,或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也可以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事實。

(相關法條: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240條、第241條、第319條

  • 發布日期 : 108-09-01
  • 更新日期 : 110-01-07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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