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網站資訊-常見問答-認領子女是不是一定要到法院去辦理才可以? 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認領子女是不是一定要到法院去辦理才可以?

認領子女

  • 社會上一般所稱的認領,是指生父對於非婚生子女承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而言。在這種生父主動要認領自己骨肉的情形,生父跟生母只要備齊戶政機關要求的資料,就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認領登記。像這種情形的認領,是不需要到法院辦理任何手續的。
  • 另外還有一種強制認領的情形,是指生父不願意主動承認非婚生子女是自己的骨肉,但由於有事實足認他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此時,非婚生子女、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對於應認領而不為認領的生父,就必須向法院提起認領之訴,才能夠強制生父認領。
  • 發布日期 : 97-05-23
  • 更新日期 : 108-12-10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