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機構應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其施行細則、行政院「文書處理手冊」及相關法令規定,全面檢討評估政府機關(構)公務機密維護現況、執行缺失、洩密管道及犯罪型態等,研提具體維護措施或做法,以完備公務機密維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