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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統計之範圍為何?

司法統計之範圍為何?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解釋權、審判權、懲戒權及司法行政權。解釋權: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由大法官掌理。審判權:民事、刑事、行政訴訟、智慧財產訴訟、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案件。懲戒權:公務員懲戒,法官及檢察官之懲戒,則由懲戒法院審理。司法行政權:司法院掌理各級法院之預算、法案、人事權等事項。
目前由司法院統計處按月及按年編布之司法統計包括:

  1.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統計
  2. 懲戒法院審理案件統計
  3. 民事事件統計
  4. 刑事案件統計
  5. 少年及家事事件統計
  6. 行政訴訟事件統計
  7. 其他司法統計
  • 發布日期 : 94-12-21
  • 更新日期 : 111-01-18
  • 發布單位 : 統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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