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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調解沒有結果,雙方在調解委員面前所說的話,會被當作法院判決時的判斷依據嗎?

調解不成立,不會對法院審理有不利影響

調解委員對於因為辦理調解事件,而知道當事人職務上、業務上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事項,依法負有保密義務。調解不成立時,案件會移給法官審理。調解過程中當事人的陳述或讓步,不可以當作調解不成立後的本案裁判基礎,所以對當事人的官司不會有任何不利的影響,當事人可以在調解委員面前放心的陳述。

  • 發布日期 : 97-05-23
  • 更新日期 : 111-02-14
  • 發布單位 : 少年及家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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