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司法院全球資訊網-LOGO

:::

ADR是什麼?由來?

ADR是什麼?由來?

對於民眾私權糾紛的處理方式,除了一般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以作成判決的方式解決以外,還可以透過「調解」、「調處」或「仲裁」等訴訟以外的方式來解決,就是我們所說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英文名稱為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

  • 發布日期 : 108-10-09
  • 更新日期 : 108-12-09
  • 發布單位 : 民事廳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