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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是否有開放智慧財產案件?

「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是否有開放智慧財產案件?

  1. 「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下稱電子訴訟文書平台)自104年上線運作,平台的功能及服務範圍逐年調整擴充,智慧財產案件已陸續開放提供「智慧財產民事事件」及「智慧財產行政事件」訴訟文書傳送服務(包含保全證據、假扣押、假處分、定暫時狀態處分、停止執行的訴訟文書傳送服務及開放收受線上委任書功能等)。
  2. .又為推動司法E化升級,依112年8月30日施行的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新制,法院得依電子簽章法規定,以電子文件形式製作裁判書正本,經應受送達人同意後,以電子訴訟文書平台傳送或電子儲存載體(如光碟等)離線交付等方式,將電子文件形式的裁判正本送達給應受送達人。但為周延保障在監所人的權益,對在監所人為送達仍不得以電子文件方式處理。
  • 發布日期 : 113-01-18
  • 更新日期 : 113-01-18
  • 發布單位 :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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