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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再)任法官相關法令
- 法官法(第5條至第12條)
- 法官法施行細則(第5條至第8條)
- 法官遴選辦法
- 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檢察官遴選資格考試辦法
- 遴選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人員轉任法官辦法
- 遴選法官職前研習辦法
- 司法院111年11月7日公告申請遴選為法官者應備之相關資格證明、辦案書狀(類)、專門著作等文件之格式、件數、類別等事項
- 發布日期 : 108-11-09
- 更新日期 : 111-11-09
- 發布單位 : 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