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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3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公共危險案件選任程序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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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刑一庭(國民法官專庭)審理113年度國審交訴字第1號被告林○木所涉公共危險案件,於今(9)日上午9時起行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候選國民法官應到109名,實到41名,經審、檢、辯三方依國民法官法第3章第3節之規定,採先抽後問模式,自到場全體候選國民法官中抽出20名,並編定序號,在進行個別詢問、附理由及不附理由不選任程序後,已於今日中午12時30分許,選出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並於同日下午2時20分起進行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宣誓、審前說明程序及心理衛教,本月(10)日上午9時20分起,上開經選任之國民法官及備位國民法官將與3位職業法官(審判長王子榮、受命法官黃震岳、陪席法官詹皇輝)共組合議庭審理本案。

關於6位國民法官、2位備位國民法官之性別、年齡、居住所(區)、職業、教育程度等統計資料如下:

一、性別:男3位、女5位。

二、年齡:20至30歲1位、31至40歲3位、41至50歲1位、51至60歲1位、60至70歲1位、70至80歲1位。

三、職業:漁業1位、教育服務業1位、家管2位、醫療業1位、公務員1位、製造業2位。

四、居住所(鄉、鎮):麥寮鄉1位、斗六市2位、四湖鄉1位、北港鎮1位、崙背鄉1位、褒忠鎮1位、虎尾鎮1位。

五、教育程度:學士5位、專科1位、高中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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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4-04-10
  • 發布單位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
  • 更新日期 : 1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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