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澎湖地院「與民有約」列車開抵白沙鄉宣導國民法官新聞稿
澎湖地院為增進轄區內民眾之法律知識,及瞭解法院相關業務內容,繼湖西、望安、七美鄉後,9月26日上午假白沙鄉赤崁活動中心,舉辦年度與民有約進行國民法官制度、民事訴訟制度、廉政、兩公約等業務宣導活動及座談,由院長楊國精率書記官長吳清林及同仁與會,鄉公所秘書吳有諒熱忱接待,鄉公所同仁、調解委員、村鄰長及鄉親百餘人熱情參與。
首先透過司法院提供「民事訴訟原告、被告及證人篇」、「國民法官」系列宣導影片之播放,介紹民事訴訟原告、被告及證人應該注意的事項。以及國民法官制度,包含國民法官法庭之組成、審理之案件、國民法官全程參與審判過程與其應有權利及義務等事項;楊院長表示只要年滿23歲在澎湖縣內居住4個月以上之國民,都可能被隨機抽選為國民法官候選人。並就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立法理由、國民法官之選任程序,國民法官個人資料保護、人身安全、日旅費支給、公假之給予及法院對國民法官之訴訟照料與具體保護措施等等,予以詳細說明,以深化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的瞭解。續由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兼澎湖分會執行秘書卓平仲律師介紹該會服務業務。
最後由本院政風室主任鄭榮龍進行廉政、反賄選、打詐及人權兩公約宣導,並配合有獎徵答致贈精美禮品,民眾互動熱烈,活動在愉悅氣氛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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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113-09-26
- 發布單位 :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 更新日期 : 113-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