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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專區-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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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圖
成為備選國民法官

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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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個案參與的國民法官,都是從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我國國民中選任,在前ㄧ年的9月1日前,法院會估算隔年所需要的人數並通知轄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會從符合資格的人中「隨機抽選」一定人數,製作成「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提供給法院。

  • 發布日期 : 112-09-18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 更新日期 : 1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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