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的未來有你的參與國民法官制度介紹
- 國民法官新制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 國民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
- 國民法官制度的內容,是從一般民眾當中隨機抽選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共同討論決定被告有沒有犯罪,及要判處什麼刑罰。
認識國民法官法庭
國民法官法庭設計以白色、木質調為基底,象徵公開透明、溫暖且富有人性;而法庭空間與以多元運用原則規劃的選任會場、詢問室、評議室、休息室、專用動線及安全通道等關連場域,設計時都顧慮到使用者的隱私、便利與安全性,且配備「無障礙設施」,希望能使每一位參與審判的國民感到友善、可親,實現國民法官制度多元、同理及包容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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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我可以公開或跟親友談論我擔任國民法官時所得知的案件資訊嗎?
您可以公開的分享擔任國民法官後的經驗與感想,甚至是出一本自傳,但是絕對不能透露有關其他國民法官及被告、被害人、證人等人的任何不應公開個人資訊,更不能透露「評議秘密」,包含評議中誰表示了什麼意見、投票的結果,以及討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