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國民法官專區-LOGO

:::
國民法官一起審判
國民法官一起審判2
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流程

司法的未來有你的參與國民法官制度介紹

  • 國民法官新制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 國民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連續居住4個月以上,都可能成為國民法官。
  • 國民法官制度的內容,是從一般民眾當中隨機抽選出國民法官,與法官一起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共同討論決定被告有沒有犯罪,及要判處什麼刑罰。
看更多

認識國民法官法庭

國民法官法庭設計以白色、木質調為基底,象徵公開透明、溫暖且富有人性;而法庭空間與以多元運用原則規劃的選任會場、詢問室、評議室、休息室、專用動線及安全通道等關連場域,設計時都顧慮到使用者的隱私、便利與安全性,且配備「無障礙設施」,希望能使每一位參與審判的國民感到友善、可親,實現國民法官制度多元、同理及包容的精神。

常見問答

▍收到通知單後,就一定要去法院參加選任程序嗎?


法院會提早30天寄送候選國民法官到庭通知書,通知被抽中的候選國民法官到法院參加選任程序。
如果有不符合資格或是屬於可拒絕擔任國民法官的情形,請您先填載「參與資格及意願調查表」並回覆法院,法院會在調查後,決定您是否需要到法院來參加選任程序,並將決定結果告知您。

如果有任何疑問,都可以撥打通知上的公務電話詢問,法院人員很樂意為您服務!

看更多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