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 年3月1日至31日適度放寬防疫措施,並取消疫情警戒標準分級,改為每月滾動式檢討相關措施,本院爰配合修正旨揭防疫指引,以供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依循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