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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舉辦「國民法官法庭中預斷與偏見之排除:以美國聯邦證據法第403條為中心」專題講座新聞稿

       國民法官新制將於112年1月1日施行,為增進各界辦理國民參與審判案件之專業知能,司法院於110年1月28日下午於司法大廈舉辦「國民法官法庭中預斷與偏見之排除:以美國聯邦證據法第403條為中心」專題講座,邀請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金孟華副教授進行演講,各地法院院長、庭長、法官、法務部及所屬檢察署檢察官、各地區律師、教授均踴躍參加,參與人數計60餘人。

       林秘書長輝煌致詞時表示,國民法官制度帶來外界多元意見與法律專業交流的契機,更帶來實現一個「易於接近的、可親的司法」的嚮往與期待;但也可能隨之帶來一些擔憂,例如參與審判人民的心證,是否會受到新聞媒體報導、偏頗片面的資訊、不當暗示與誘導等不當影響;我國採用「合審合判」的國民法官制度,於評議、討論過程中,合議庭法官可擔負起觀察、排除不當外來資訊的任務,雖與陪審制度未盡相同,但美國聯邦證據法為避免陪審團遭受不當資訊影響,所發展出的詳盡規範及實務操作經驗,仍非常值得我們參考、借鏡及學習,因此,特別規劃本次專題演講。

       演講開始,金孟華副教授先以心理學為基礎,說明認知偏誤的來源,再從我國國民法官法第46條規定出發,提出國民法官法庭中可能出現使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產生預斷或偏見之情形,進而帶出美國聯邦證據法第403條等規範,及美國為了能讓陪審員獨立評議討論所發展出的證據法則,並舉出美國法庭實務實例,讓大家印象更為深刻;金副教授並提供所著「證據相互影響論」專文作為會議資料,亦相當具有參考價值,其中更有與會人員提問表示,長年來投入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也累積了不少問題,聽了今日金副教授的分享後,讓心中多年的疑問得到解答,獲益良多,盼司法院能加開場次,俾使更多的實務界人士能聆聽到如此有價值的演講。

       今天的專題講座是司法院所規劃一系列學術專題講座及課程的開始,司法院將陸續辦理更多豐富的課程,例如:從二月起展開巡迴中、南、北區的「國民法官制度之理念與法庭實務」講座,相關課程將陸續發布於司法院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2049-1.html),藉此讓審、檢、辯、學共同對話、互相交流,使國民法官新制更加完善,進而在112年1月順利、穩健地上路!

  • 發布日期 : 110-02-04
  • 更新日期 : 110-02-04
  • 發布單位 : 刑事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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