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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財登字第74號潘星同、莊佩勳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3月26日
發文字號: 110 中院麟登字第1100022243 號
主旨:公告潘星同、莊佩勳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26日登記分別
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795號(110年度財登字第74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潘星同 妻:莊佩勳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登記處主任 黃 員
- 發布日期 : 110-03-26
- 更新日期 : 110-03-26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