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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5年度財登字第000064號許碩修、胡智棻分別財產制囑託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 115 士院璿登字第1150315919號
主旨:公告許碩修、胡智棻經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裁判確定,於中華民國115年08月17日登記完竣。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 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722號(115年度財登字第64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許碩修。
妻:胡智棻。
二、囑託登記夫妻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本院113年度司家婚聲字第9號民事裁定確定)。
登記處主任 林郁菁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8-19
- 更新日期 : 115-08-19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