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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5年度財登字第000070號魏志遠、陳凌芸共同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
發文字號: 115 士院璿登字第1150315922號
主旨:公告魏志遠、陳凌芸於中華民國115年08月17日登記共同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725號(115年度財登字第70號)。
貳、登記事項:
一、夫:魏志遠。
妻:陳凌芸。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共同財產制。
三、財產管理權之約定: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管理,其管理費用由共同財產負擔。
四、財產清冊:如附件財產清冊。
登記處主任 林郁菁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8-19
- 更新日期 : 115-08-19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