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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5年度財登字第000095號吳聰明、黃小寧分別財產制訂約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08月19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5財登字第 95 號
主旨:公告吳聰明、黃小寧於中華民國115年08月19日登記分別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第105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7881號(115年度財登字第95號)
貳、登記事項:
一、聲請人:吳聰明
聲請人:黃小寧
二、夫妻約定財產制種類:分別財產制。
三、財產清冊。
主任 趙美玲
(發布日期與更新日期不一致時,由法院依個案具體情形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15-08-19
- 更新日期 : 115-08-19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