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招領拾得物(黑色眼鏡盒、白色單邊藍芽耳機、okk-100藍色原子筆)

拾得物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拾得人於115年6月3日(星期三)在本院東側4樓梯廳拾得「黑色眼鏡盒(含眼鏡)」。
2、拾得人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在本院第3法庭被告席拾得「白色單邊藍芽耳機」。
3、拾得人於115年6月11日(星期四)在本院第2法庭拾得「okk-100藍色原子筆」。
- 發布日期 : 115-08-04
- 發布單位 :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