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84號社團法人高雄市高縣眷村文化發展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05月12日
發文字號:雄院國登112法登他字第 184 號
主旨:公告理事長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高雄市高縣眷村文化發展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2年05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87號(案號為112年度法登他字第18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理監事變更:第5屆理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6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程景秀
常務理事 趙蓉芳
常務理事 沈鐵莉
理 事 郭世明
理 事 莫蔡玉惠
理 事 劉意慧
理 事 蔡春林
理 事 姜薇薇
理 事 鍾景仙
常務監事 袁趙玉珍
監 事 趙淑珍
監 事 李心治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理事長。
三、理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趙美玲
- 發布日期 : 112-05-12
- 更新日期 : 112-05-12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