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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0號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24 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登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0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蔡淑芳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關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2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二屆董事及監察人任期屆滿;改選第三屆董事;第三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蔡淑芳
董 事 張木藤
董 事 陳美珍
董 事 鄭玉慧
董 事 陳羿斈
董 事 黃怡心
董 事 金桐
董 事 陳泰延
董 事 李瑛惠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蔡淑芳。
三、蔡淑芳、張木藤、鄭玉慧、金銅、陳泰延等人連任第三屆董事;第二屆監察人李瑛惠改任第三屆董事。
四、第三屆董事印鑑登記。
院 長 簡 色 嬌
主 任 葛 羽 洪 代理
- 發布日期 : 111-06-24
- 更新日期 : 111-06-24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