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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95號財團法人高雄市黃文獻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06月17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1法登他字第 195 號
主旨:公告董事長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高雄市黃文獻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9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9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原主事務所設於高雄市鹽埕區大勇路18之2號,變更為高雄市小港區光和路37號。
二、章程變更:原章程第2條於110年5月23日經法人第8屆第9次董事會會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董事變更:第8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9屆董事。
登記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黃甲乙
董 事 黃鴻億
董 事 黃証彥
董 事 黃柏勳
董 事 盧郭淑貞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五、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 : 111-06-17
- 更新日期 : 111-06-17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