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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00號財團法人岳山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6 月 15 日
發文字號:南院武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00號
主旨:公告王雅華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岳山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18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0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6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已遮隱)如下:
董事長 王雅華
董 事 葉佳雄
董 事 李進國
董 事 林俊賢
董 事 王順仁
董 事 王健霖
董 事 鍾沐勳
董 事 李文宗
董 事 吳其聰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王雅華。
三、新任董事印鑑。
- 發布日期 : 111-06-15
- 更新日期 : 111-06-1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