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51號財團法人臺北市崇時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3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10878號
主旨:公告黃崇恆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臺北市崇時教育基金會變更
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10日登記於法
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66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5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目的變更為:以鼓勵及培育優秀青年,以提昇教育及社會
水準為目的。
二、捐助章程第1條、第2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管
機關核准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6-14
- 更新日期 : 111-06-14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