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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財團法人紀守常紀念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0日
發文字號:東院漢111法登他27字第1110008747號
主旨:公告周永暉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紀守常紀念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6月0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34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7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三屆董、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四屆董、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周 永 暉
董 事 吳若石
董 事 周 家輝
董 事 林志銘
董 事 施英輝
董 事 孫慈女
董 事 席萳‧嘉斐弄
董 事 楊瑞良
董 事 廖班佳
監察人 李秀雲
監察人 吳季如
監察人 楊讚妹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周永暉。
主 任 林妙妙
- 發布日期 : 111-06-11
- 更新日期 : 111-06-11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