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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0號社團法人台灣在地希望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9411號
主旨:公告陳松琳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台灣在地希望協會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2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
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46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82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理、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松琳
常務理事 姚資竑
常務理事 廖哲善
理 事 孫右珊
理 事 陳立晉
理 事 李佳蓉
理 事 高劭傑
理 事 鄭毓嫻
理 事 林志翔
常務監事 江運澤
監 事 楊詩敏
監 事 吳明憲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陳松琳。
三、理、監事印鑑。
四、原章程第9條經會員大會決議通過修正變更,報經主管機關
予以備查。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5-23
- 更新日期 : 111-05-23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