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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7號財團法人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解散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11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 111 新院玉登字第 015997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陳彥宇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0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32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7號)。
貳、登記事項:
一、清算人姓名及住址:
清算人陳彥宇住
二、財團法人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已於民國110年9月9日董事會中決議解散。
三、主管機關新竹市政府於民國111年3月4日以府教社字 第1110039877號函同意備查。
四、本院於111年3月31日以111法字第17號裁定准予呈報 清算人就任在案。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11-05-12
- 更新日期 : 111-05-12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