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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9號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5月11日發文
發文字號: 111 新院玉登字第 016177 號
主旨:公告張淑芬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積電慈善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5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1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任期中監察人吳若莉辭任,改選由范雅芬繼
任,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察人 范雅芬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11-05-12
- 更新日期 : 111-05-12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