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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670號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7759號
主旨:公告李文隆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台北市李連來公益基金會
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4月27日登
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83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670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0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李文隆
董 事 李文發
董 事 劉燈發
董 事 李平雄
董 事 尤英夫
董 事 張添澄
董 事 李明光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李文隆。
三、董事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4-29
- 更新日期 : 111-04-29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