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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14號社團法人玄米印心關懷教育協會解散登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8 日
發文字號:110法登他字第 114 號
主旨:公告清算人游茹茵聲請辦理社團法人玄米印心關懷教育協會解散及清算人任免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0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52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14號)。
貳、登記事項:
一、解散登記之原因、可決之程序與日期:因理念不合等因素,會內向心力不足,以致會務無法繼續推動。經民國110年4月24日召開第一屆第二次會員大會會議決議解散,報請主管機關內政部以110年7月9日台內團字第110032692號函許可。
二、清算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游茹茵
主 任 洪榮謙 決行
- 發布日期 : 111-01-21
- 更新日期 : 111-01-21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