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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15號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20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1379號
主旨:公告林寶惜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9日登記於法人登記
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30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1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22億8,954萬647元整。
二、第11屆監察人陳世池卸任,繼任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監察人 賴麗瑩
三、繼任監察人印鑑。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1-20
- 更新日期 : 111-01-20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