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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1270號
主旨:公告蔡清彥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8日登記於法人登
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67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捐助章程第2條、第16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變更,報經主
管機關許可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1-19
- 更新日期 : 111-01-19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