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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4號財團法人旺旺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 111 士院擎登字第1110301035號
主旨:公告蔡澄江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旺旺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0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1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蔡澄江
董 事 彭玉滿
董 事 蔡紹淳
董 事 黃永松
董 事 李玉生
董 事 趙宏利
董 事 徐海倫
董 事 周哲仁
董 事 王吳秋琴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蔡澄江。
三、全體董事印鑑式。
登記處主任 曾瓊安
- 發布日期 : 111-01-19
- 更新日期 : 111-01-19
- 發布單位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