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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財團法人龍華科技大學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桃院增登111法登他字第 15 號
主旨:公告孫道亨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龍華科技大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1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3,951,230,921元整。
二、第16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孫道亨
董 事 靳 蓉
董 事 孫 怡
董 事 談駿嵩
董 事 于祖康
董 事 余範英
董 事 孫道濟
董 事 薛昭信
董 事 李超群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孫道亨。
四、董事印鑑變更。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1-01-18
- 更新日期 : 111-01-18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