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臺灣雲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財團法人雲林縣螺陽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雲院宜111法登他字第 3 號
主旨:公告何美慧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雲林縣螺陽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2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變更捐助章程第1、2、3、6、7、8、9、11、13條。(詳如章程修正對照表)
主 任 呂 權 芳
- 發布日期 : 111-01-17
- 更新日期 : 111-01-17
- 發布單位 :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