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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5號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3日發文
發文字號:111新北院賢登字第02145號
主旨:公告梁聖時等聲請辦理致理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89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3,072,456,804元整。
二、第18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梁聖時
董 事 柴松林
董 事 李祖英
董 事 李慧中
董 事 張長芳
董 事 張聰明
董 事 李金元
董 事 梁惠玲
董 事 范文能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梁聖時。
四、董事印鑑。
主 任 張 惠 芳
- 發布日期 : 111-01-14
- 更新日期 : 111-01-14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