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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號財團法人新世代能源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11年1月12日
發文字號: 111 新院玉登字第 001545 號
主旨:公告費詩鐶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新世代能源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11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967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9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2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費詩鐶
董 事 費昌仁
董 事 李良德
董 事 包蒼龍
董 事 李爵豪
董 事 沈耀明
董 事 胡正宏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費詩鐶。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11-01-12
- 更新日期 : 111-01-12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