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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04號財團法人南投縣春茶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
發文字號:投院明110法登他字第 104 號
主旨:公告廖本㨗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南投縣春茶文化藝術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
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448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04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產生第2屆董事。
二、原捐助及組織章程第7條經董事會會議通過變更,報經南投縣政府110年10月20日府授文
推字第1100239332號函准予備查;並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17號民事裁定確定准予變更
登記。
三、新任董事劉彥伶、李淑芬印鑑登記。
四、第2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廖本㨗
董 事 劉彥伶
董 事 李淑芬
董 事 何治明
董 事 李以德
董 事 吳冠巍
董 事 莊薪荺
五、代表法人之董事:廖本㨗。
主 任 李述燊
- 發布日期 : 111-01-07
- 更新日期 : 111-01-07
- 發布單位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