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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號財團法人華梵大學變更登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5日
發文字號:111北院忠登字第1110000176號
主旨:公告李淑華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華梵大學變更登記,業經本院
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4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
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273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1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財產總額變更為新臺幣39億7,315萬9,191元整。
二、第11屆董事李三枝、林從一辭任,繼任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王淑華
董 事 李天任
三、繼任董事印鑑。
四、原捐助章程第14條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報經主管機關許可
變更。
登記處主任 楊志純
- 發布日期 : 111-01-05
- 更新日期 : 111-01-05
- 發布單位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