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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號財團法人中和堂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4日發文
發文字號:111新北院賢登字第00192 號
主旨:公告林翠屏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中和堂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1年01月03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5號(案號為111年度法登他字第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2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林翠屏
副董事長 陳錦標
董 事 許生春
董 事 林賜濱
董 事 陳南昌
董 事 高明飛
董 事 黃綉絢
二、代表法人之董事:林翠屏 。
三、董事印鑑。
主 任 張 惠 芳
- 發布日期 : 111-01-04
- 更新日期 : 111-01-04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