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8號財團法人大連環保再生資源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110法登他字第 158 號
主旨:公告張炳耀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大連環保再生資源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1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87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15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變更為財團法人張炳耀環境永續發展基金會。
二、目的變更為:本會以協助推動環保資源有效利用,從事廢棄物之研究發展工作,引進科技新知,促進環境資源永續經營並以實際行動推動保護自然環境,追求生態之平衡,落實節能減碳愛地球,協助政府推動能源及環保相關施政,達成經濟與環保雙贏為目的。
三、捐助方法變更為全部由張鑫達壹次以現金捐助之。
四、第11屆董事變更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張炳耀
董 事 張鑫達
董 事 陳春霞
董 事 黃季先
董 事 蕭浚溶
董 事 連張翔
董 事 夏聿箴
五、代表法人之董事:張炳耀。
六、捐助章程變更。
主 任 洪榮謙 決行
- 發布日期 : 110-12-23
- 更新日期 : 110-12-23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