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03號財團法人大揚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
發文字號:雄院和登110法登他字第 403 號
主旨:公告侯彩鳳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大揚教育基金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12月22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13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03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章程變更:原章程第1條至第3條、第5條至第15條於110年6月18日經法人第5屆第1次董事會會議決議修正通過,報經主管機關備查。其中第5條至第13條並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6號裁定准予變更確定。
二、董事變更:第4屆董事任期屆滿,改選第5屆董事。
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侯彩鳳
董 事 黃香菽
董 事 林新全
董 事 鍾仲江
董 事 何俊男
董 事 蔡惠美
董 事 陳鳳珠
董 事 黃亮軒
董 事 黃博聖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董事長。
四、董事印鑑登記。
主 任 陳錦鑾
- 發布日期 : 110-12-22
- 更新日期 : 110-12-22
- 發布單位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