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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1號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浸信宣道會竹山教會變更登記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
發文字號:投院明110法登他字第 41 號
主旨:公告陳黃麗昭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中華基督教浸信宣道會竹山教會變更登記,業經
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5月07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
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2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4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6屆董事任期屆滿,經本院109年法字第41號民事裁定確定選任臨時董事,並改
選產生第7屆董事。
二、新任董事陳黃麗昭、羅明亮、林芳德、鄭秀華、楊爽印鑑登記。
三、第7屆董事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陳黃麗昭
董 事 羅明亮
董 事 林芳德
董 事 鄭秀華
董 事 楊爽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陳黃麗昭。
四、代表法人之董事:陳黃麗昭。
主 任 李述燊
- 發布日期 : 110-05-07
- 更新日期 : 110-05-07
- 發布單位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