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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1號社團法人彰化縣保護少年協進會變更登記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7 日
發文字號:110法登他字第 31 號
主旨:公告高娟娟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彰化縣保護少年協進會變
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7日登記
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54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3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法人名稱變更為社團法人彰化縣保護少年婦幼協進
會。
二、目的變更為:目的在致力於保護少年婦幼,使非行少
年迷途知返,回歸正途,讓婦女及幼童免於恐懼,遠
離受暴環境,期能喚起社會大眾對少年及婦幼安全之
重視,創造美好和諧之社會。
三、章程第1、2、4條變更。
主 任 洪榮謙 決行
- 發布日期 : 110-04-30
- 更新日期 : 110-04-30
- 發布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