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85號財團法人桃園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變更登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4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110 法登他字第 85 號
主旨:公告王炎川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桃園市教育會文教基金會變更
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4月28日登記於法人
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法人及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規則第10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175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85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主事務所變更為桃園市中壢區成章四街120號。
二、第9屆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事長 王炎川
常務董事 陳國維
常務董事 徐明廷
董 事 魏宏恩
董 事 胡劍峯
董 事 張秋銘
董 事 廖家春
董 事 蘇鴻銘
董 事 莊祿崇
董 事 許文光
董 事 羅新炎
董 事 蘇景進
董 事 張美珍
董 事 彭昭勳
董 事 陳永盛
董 事 王國億
董 事 陳啟錠
三、代表法人之董事:王炎川。
四、董事簽名式及印鑑。
五、變更章程第2、4、6條(經本院110年度法字第20號裁定確
定)。
登記處主任 簡慧瑛
- 發布日期 : 110-04-29
- 更新日期 : 110-04-29
- 發布單位 :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