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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8號高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3 月 25 日
發文字號:屏院進登110法登他字第 28 號
主旨:公告林再錦等聲請辦理高鳳學校財團法人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10年03月25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211號(案號為110年度法登他字第28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5屆董事林秀基、林仁政,監察人唐宇岳因故辭任,改選繼任董事、監察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董 事 黃張源
董 事 黃瑞麟
監察人 許小寶
二、繼任董、監事印鑑。
三、捐助暨組織章程第4條、第5條、第6條、第14條、第18條、第20條、第25條、第26條、第28條、第29條、第33條修正,經本院109年度法字第29號裁定准予變更。
主任 全國榮
- 發布日期 : 110-03-26
- 更新日期 : 110-03-26
- 發布單位 :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