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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9號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設立登記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10 月 30 日
發文字號:橋院嬌登109年度法登社字第19號
主旨:公告社團法人高雄市全人教育家長協會聲請辦理法人登記,因發現登記錯誤,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 年10月30日更正登記確定。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98條。
公告事項:
    一、原登記號數:第421號。
    二、原公告日期及文號:
中華民國109年8月26日橋院嬌登109年度法登社字第  19號。
    三、更正登記之原因:登記錯誤。
    四、更正登記之內容:原登記「理事 吳偉誠」,應更正為「理事 吳偉成」。
 

  • 發布日期 : 109-10-30
  • 更新日期 : 109-10-30
  • 發布單位 :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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