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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21號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09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 109 新院嶽登字第 033240 號
主旨:公告黃茂實等聲請辦理財團法人褒忠亭義民中學財團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9月28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6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221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15屆任期中補選常務董事3人、董事7人、監察人6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常務董事 黃遠賢
常務董事 戴錦森
常務董事 林光華
董 事 許人達
董 事 徐德馨
董 事 楊文豐
董 事 潘鵬仁
董 事 林保添
董 事 鄭香隆
董 事 彭永鈞
監察人 何煖軒
監察人 陳壂全
監察人 羅慶江
監察人 蔡元彰
監察人 曾敬明
監察人 李增豐
二、捐助章程第2.5.5-1.6.7.9-1.10.12.13.14.14-1.15.16.17.18.19條修正變更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09-09-30
- 更新日期 : 109-09-30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