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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2號社團法人新竹市新城愛家牧鄰協會變更登記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 109年8月7日
發文字號: 109 新院平登字第 026231 號
主旨:公告陳宏昇等聲請辦理社團法人新竹市新城愛家牧鄰協會變更登記,業經本院登記處於中華民國109年08月06日登記於法人登記簿,俟登記程序完成後,換發法人登記證書。
依據:非訟事件法第93條。
公告事項:
壹、登記號數:第581號(案號為109年度法登他字第182號)。
貳、變更登記事項:
一、第7屆任期中理事長沈國芬辭任,回任常務理事,由常務理事陳宏昇繼任理事長,姓名及住所如下:
理事長 陳宏昇
常務理事 沈國芬
二、代表法人之理事變更為陳宏昇。
主 任 宋翠玲
- 發布日期 : 109-08-10
- 更新日期 : 109-08-10
- 發布單位 :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